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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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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高校科协、新型研发机构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和验收工作,根据《温州市科学普及和学术智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6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主要包括以下:

(一)结题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的各类服务科技创新项目;

(二)往年经同意延期、以及上年度验收不通过的各类服务科技创新项目。

已到结题时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验收,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需签字盖章),经市科协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同意且未提交验收资料的,视为验收不通过。

提交延期验收的项目,若次年验收未通过,按撤项处理,并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

二、验收流程

本次服务科技创新项目验收工作拟采用线下申报、形式审查、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

(一)线下申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需在2026年8月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结题成果须与项目合同书“项目预期成果和绩效指标”一致。

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以下顺序:①项目合同书复印件;②《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1,需签字盖章);③佐证材料。

电子材料的电子文件夹以“课题编号+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命名,包含:①项目合同书pdf版本扫描件;②《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1,需签字盖章)pdf版本扫描件;③佐证材料pdf版本扫描件。

(二)形式审查。市科协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对缺少材料的提出审查意见,项目承担单位须在3日内补齐资料,逾期未补或仍不齐全的,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形式审查通过后,将择期在官网公示。

(三)线下评审。课题成果评审采取分类分组、评审形式进行。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线下评审,经集体评议,提出专家组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的项目,由市科协发文确认并颁发验收证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责成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继续实施,次年组织重新验收,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按撤项处理,并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

三、报送流程及要求

课题承担单位应确保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发现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验收资格,按撤项处理,并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

请各承担单位填报《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验收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课题结题材料于2026年8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市科协学会部王丹怡,同步将电子材料发至市科协学会部邮箱。

联系电话:8896221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81号科技馆南楼市科协211室

邮箱:wzskxxhb@163.com

附件:1.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验收报告书.docx

          2.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验收申报汇总表.docx

          3. 2026年温州市科协项目验收群微信二维码.docx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27日


关于开展2026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