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25年11月26日评审通过,吴家声等10人具有中级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周洛嫣等7人具有初级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现根据浙人社发〔2015〕69号和温人社发〔2020〕135号文件要求,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一、通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10人):
吴家声 温州科技馆(温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
蔡 璐 温州科技馆(温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
杨里哨 温州宇翰科技培训有限公司
徐婷婷 温州市生态环境促进中心
胡 琳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
朱海霞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
叶彬彬 温州市科技服务中心(温州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范成武 温州科技馆(温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
张小华 温州科技馆(温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
王 刚 温州科技馆(温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
二、通过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人员(7人):
周洛嫣 温州市生态环境促进中心
王鑫芳 湖州吴兴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严佳敏 湖州吴兴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徐津津 绍兴科技馆(绍兴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谢舜桦 绍兴科技馆(绍兴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崔丹苗 绍兴科技馆(绍兴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乔国利 长兴县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长兴县太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温州市科协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7-88962210。
温州市科协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963503。
温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