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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经营师协会国土勘测咨询服务团开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宣传

发布日期:2022-12-20访问次数:信息来源:温州市经营师协会字号:[ ]


进一步推进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积极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近日,温州市经营师协会国土勘测咨询服务团(温州市项和乐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组织联合温州市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就业创业导师工作委员会、温州景观协会参加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主办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宣传竞答活动。

此次活动采取网络学习竞答和宣传了土地管理条例总则、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 耕地保护、 建设用地、一般规定、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条例。其中重点宣传了“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资金,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培育、生态修复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等耕地保护措施”。“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按照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程序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规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对土地管理知识的了解,让合法用地的理念深入人心,保护耕田,人人有责,共同守护耕地红线贡献一份力量。(项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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